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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丰区]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编号:赣建广招简字【2025】第018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编号:赣建广招简字【2025】第018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广丰区]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编号:赣建广招简字【2025】第018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编号:赣建广招简字【2025】第018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注: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具体各项资格证明规定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当同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签订了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应当同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且签订了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以及人员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

  1.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表格文档—关于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说明”;

  2.供应商需注册“小额工程投标单位”身份类型,完善基本信息后进行业务操作,具体见操作手册();

  3.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15家时,采用随机抽取15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超过15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选的投标人退场。

  4.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磋商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由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本人身份证)须携带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1)法定代表人签到时需另提供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截图,截图明细必须显示响应供应商全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资料以便开标现场身份核查。

  委托代理人签到时需另提供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和网上报名截图,截图明细必须显示响应供应商全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资料以便开标现场身份核查。

  (2)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现场参与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特殊因素不得无故离开标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离场后,以签到时留的联系方式为准,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询标”或“二次报价”电线分钟内未到达现场或联系方式无法接到通知的情况(专家询标视为认同专家意见)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到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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