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生冤案追责 蚌埠公安局对涉案民警展开调查
昨天(15号)晚上10点17分,蚌埠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目前已经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英生被冤杀妻服刑17载”案进行追责调查。同一天,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也首次回应称:将依法对案件调查追责。
1996年,蚌埠一名女子在家中被害,其丈夫于英生因有重大嫌疑,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从1998年到2000年,于英生案在蚌埠市中院进行了3次审理,两次被安徽省高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三次判决书中都对DNA检测的关键证据只字未提,三次认定于英生有罪,并判以死缓。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认为:原审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今年1月5号,犯罪嫌疑人武钦元走上了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
     
蚌埠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张怀杰:我们已经成立了四个调查小组正在全面收集此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分析错案形成的原因。我们调取了当年的案卷卷宗材料,调取了当年办理此案的民警名单,收集了此案的相关证据材料。
由于现在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近20年,当年很多参与此案的民警都已退休,因此调查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张怀杰称,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他们正在对涉案民警进行约谈和调查。
至于案发现场的两枚他人指纹为何没有随案提交,到底是故意还是另有原因,张怀杰称,等调查清楚以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再审,一个新的关键证据的呈现,让于英生的案子终于有了转机。在法庭上,公诉人提交的一份证据材料,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在于英生家梳妆台的抽屉边缘,当年警方提取到的两枚指纹是外来指纹,不是于英生的指纹。而在之前的六次审理中,控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关手印的检验报告,均称现场提取的手印没有他人手印。阅读详细

 
                         
                         
                         
                         
                        